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5-04-30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港恒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性质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广西省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建设单位: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现有24万吨甲醛装置的基础上进行增加一套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的生产设备,新购置罗茨风机、氧化器、吸收塔等设备,建设完成后全厂达到年产36万吨高浓度甲醛生产能力,环保设施、罐组、变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1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13407888525

电子邮箱:15043438@qq.com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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