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港恒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现有24万吨甲醛装置的基础上进行增加一套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的生产设备,新购置罗茨风机、氧化器、吸收塔等设备,建设完成后全厂达到年产36万吨高浓度甲醛生产能力,环保设施、罐组、变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
二、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获取方式和途径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园一路南侧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13407888525
电子邮箱:15043438@qq.com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